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艺术职业学院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院校。
学校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号和郑州市文化路号,总占地面积.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万元,书馆藏书.万册。多媒河南艺术学院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校本部教职员工3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8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多个专业(厦门艺术学校怎么样),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汤芳全婐艺术照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唱李娜等都曾就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制三年,招收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创作与实践、大众传媒工作的高等实用人才。
4、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厘米;
6、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韩国艺术综合大学》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根据豫发改收费中原文化艺术学院6号文件规定,理工类学费00元/生·年,文史类学费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100元/生·年,住宿费0元/生/年。
2、河南省播音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表演类、舞蹈类、书法类考生:我院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舞蹈类(艺术培训机构)、书法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河南省音乐类考生:我院音乐表演(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音乐表演(北欧艺术家)、戏曲音乐、曲艺表演、录音艺术与技术、现代流行音乐、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主科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我院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5、河南省空乘类考生: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专业合格证;该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河南省普通类考生:我院各普通类专业(中国十大艺术院校),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7、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我院对口招生类专业,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省招办划定浙江大学公共体育与艺术部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巴塞罗那艺术学院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8、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大专学历。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是与韩国仁荷大学合作办学。
家庭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学金、国家励志学金、国家贫困生助学金等,同时学院还设有各类学金。
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学院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号 邮 编:14
河南艺术学院址:招生咨询电线 传线、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